1. 你認為甚麼人或團體會支持或反對設立《性罪犯名冊》?他們的理據會是甚麼?
2. 你認為美國設立「全國性罪犯公共網站」,容許公眾人士掌握個別罪犯個人資料的做法,你是否支持?請詳作解釋。
3. 你覺得保障性罪犯的私隱,以協助他們更生與保障兒童免受性罪行傷害有無必然關係?兩者如何求取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