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昨揭發,有綜援「惡霸」2年多內,先後7次以近視加深25度、打架令眼鏡損毀為由,向社署申請額外津貼配高級名牌眼鏡,並「講大話」詐騙牙醫服務及房屋津貼,共逾2萬元。我們認為,濫用綜援的行為固然應受譴責,但社署職員作為綜援的發放者及把關人,缺乏責任感,審批過於寬鬆,導致騙取綜援極之容易,因而誘發一些申請人濫領綜援習非成是,難逃失職之責。事件暴露現行審批機制存有漏洞,前線社工酌情權過大,覆檢機制不嚴謹,發放綜援後又沒有跟進調查。當局應盡快追查濫用個案,堵塞審核漏洞。同時,前線社工亦應以高度的責任心,遏止濫用綜援歪風。
濫用及詐騙綜援個案一直禁之不絕,其中的重要原因是社署作為綜援的發放者,未有做好把關之責,不少申請人在獲批綜援前甚至未有進行過家訪,社署僅憑文件往還,就批出申請,根本難以查核申請人的財產收入。在批核申請後,社署又沒有定期派社工跟進領取人個案。更嚴重的是,社署對前線社工使用酌情權並無明確準則,每次有申請人申領各種不合情理的款項時,部分社工為免麻煩或怕被投訴,往往運用酌情權批核其申請,令到部分申請人有恃無恐,甚至說謊欺騙。個別長者在寬鬆的審核機制下,隱瞞一些財產也能輕易獲批綜援,最終被查出,鋃鐺入獄。如果社署能夠嚴格審核,阻止那些不合資格的老人領取綜援,這類「老人騙綜援坐牢」的悲劇可以減少許多。
本港來年經濟環境將更為嚴峻,申領綜援人數很可能大幅上升。為確保善用公帑,社署有責任完善現時的審核制度,家訪、審核文件必須更加仔細,尤其是前線社工,由於工作在社區的第一線,對綜援家庭的了解亦較深,他們應該多走一步,增加外勤檢核,了解申請人生活情況變化。社署內部亦應盡快釐清酌情權的準則,列出清晰標準,所有酌情權個案都應交由上層主管批核,確保批核都是實有需要,以免造成濫用。當然,社署人手不足問題,的確令到社工分身乏術,無法逐一調查核實個案。因此,當局在資源上亦須作出調配,加強社工的巡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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