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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新網4日電】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特偵組調查扁家涉嫌收受企業賄款,查出前中信金副董辜仲諒(見圖)自2002年至2005年間,曾7次以行李箱等方式將現金送至「總統府」、官邸,金額總計為2.9億元(新台幣,下同)。其中陳水扁在「總統府」收了2次共6,500萬,吳淑珍則收了5次。
扁2次向辜要錢
檢調查出,扁珍自2002年起多次利用辜仲諒進出「總統府」或官邸機會,以選舉或「外交利益」等因素希望辜仲諒支持,再由吳淑珍當面向辜仲諒索取金錢。
檢調指出,陳水扁於2004年下半年透過馬永成找辜仲諒在「總統府」餐敘時,扁親面告訴辜仲諒勿再交款吳淑珍,因為進入珍的口袋就「有進無出」。辜仲諒揣摩扁意思後,不久就親自帶著大行李箱裝著5,000萬現金至「總統府」交給扁。
2005年陳水扁以民進黨選舉要錢再開口向辜要錢。辜隨後再以行李箱裝1,500萬,送至「總統府」。
珍收錢達5次
但據辦案人員私下了解,當年縣市長選舉期間民進黨中央黨部資金並不寬裕,因此目前檢調正進一步了解這1,500萬實際上有多少款項是提供給民進黨作為選舉。
檢調發現,辜仲諒送錢至官邸給吳淑珍的5次,金額分別是2,000萬、5,000萬、1億、5,000萬、500萬。前四次現金是以大型旅行用行李箱搬運,最後一次的500萬,由於數額較小,可能是以水果箱運進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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