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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被證監會譴責,這亦是證監首度對本地銀行作出譴責行動。
——1260客被不公平對待 獲賠償總額約250萬
【本報訊】(記者 顏茜、林德芬) 渣打銀行(香港)涉嫌就同一批基金,向不同客戶提供不是同一日的報價,被證監會譴責,這亦是證監首度對本地銀行作出譴責行動。證監會昨指出,渣打銀行(香港)未有以客戶最佳利益行事,也沒有以適當技能、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合理地確保投資兩家基金公司旗下24個系列的互惠基金客戶得到公平對待。渣打與證監會達成協議,該行計劃今日刊登廣告,自願向曾投資有關基金但未獲同等對待的1260名客戶予以價格補償,每名客戶賠付0.1美元至12739美元(0.78至9.93萬港元)不等,若不計利息,預計總額為32萬美元(約249.6萬港元),但渣打不同意本身曾經犯錯。
證監會昨日對渣打的譴責行動,源於金管局對渣打在2001年5月至2003年9月期間分銷互惠基金及相關交易運作的調查,金管局在2008年1月10日將調查結果轉介證監會作進一步行動。調查主要針對渣打給予美國對沖基金集團Millennium Partners旗下Stone Castle的客戶優待,金管局發現,渣打讓Stone Castle取得相關互惠基金的即日定價,從而可以轉入或轉出基金,但渣打其他客戶只獲提供翌日的定價,未獲通知或沒有獲得即日定價安排。
美資對沖基金客有即日價
證監會認為Stone Castle獲優待較先取得定價的安排可被濫用,可能令其以較佳價格早於渣打其他客戶進行交易,可導致損害其他客戶的利益。銀行界消息人士指出,渣打此次買賣基金的價格優待問題在業內並不普遍,此種優待可讓有關客戶在市場波動之時獲益,因為其可以高於大市價格賣出基金,或以低於大市價格吸納基金。
業界指波動市易損客利益
宏利人壽保險財富管理業務部助理副總裁兼產品經理江偉雄亦表示,對於渣打的事件不便評論,但基金定價實踐不同的好與差難作出評估,但一般而言基金即日定價,對各類客戶是「一視同仁」。他坦言,基金交易是根據截止交易時間來運作,若客戶無法在截止交易時間提出買賣的指示,其交易都需順延至翌日,因此即日定價可避免客戶錯失最佳的買賣時間。
渣打主動匯報惟堅持無錯
證監會在決定應向渣打採取甚麼適當行動及商討和解方案時,考慮到渣打主動向金管局匯報事件,在金管局和證監會的調查中充分合作,並同意向客戶付款,故證監會決定減輕處分,予以譴責。而渣打並不承認曾犯錯,但會盡力與所有合資格獲得款項的客戶聯絡,並在合理時間內自願向有關客戶支付0.1至12739美元不等的價格補償,合計總額約為32萬美元,利息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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