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因不滿兒子就讀的香港教育學院賽馬會小學,向學生收取35元旅行費等問題,而拒絕讓其子上學的「非常父親」潘志輝,早前接獲教育局入學令後,向政府行政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昨日出席有關聆訊時,他再次批評校方收取旅行費及更改家長教師會出席紀錄做法不當,揚言即使上訴敗訴也堅拒不會讓兒子復學,寧願讓中五程度的妻子以歷史及成語故事教兒子學習中英文。是次聆訊將於1個月後裁決。
身為教院賽馬會小學3年級生潘永瀚家長的潘志輝,昨在聆訊上指責學校06年11月曾向學生收35元旅行費,認為費用過高,懷疑校方從中圖利,亦批評校方曾疏忽致印錯書單,要由校董會出錢為學生換書,及容許補習社於校內提供每小時學費達150元的英文班。去年5月25日起他拒絕讓兒子上學,亦沒有轉校打算。
聆訊1個月後裁決
他又聲言曾就事件向廉政公署投訴,但署方卻預先通知學校,讓校方有機會準備,因而未有被檢控,他認為廉署在事件上有疏忽,故考慮報警及向行政長官曾蔭權投訴。
行政上訴委員會主席梁紹中根據教育局文件解釋潘的指控,包括校方已為書單問題而致歉,他認為潘志輝夫婦應讓兒子轉讀另一所心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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