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券日報》16日的報道稱,商務部日前首次表態肯定地方政府發放消費券的做法,為消費券作用之爭定調。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明確表示:「在特殊的條件下採取特殊的辦法,我認為是一項比較可行的選擇。我們一些城市,比如成都、杭州發放了一些消費券,據我了解已經產生了一定的作用,對拉動消費起到了推進作用。」
期上升為「國家計劃」
報道稱,姜增偉的表態代表了商務部的態度。人們普遍認為,作為主管商業流通的中央部委,商務部的態度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決策層的態度。姜增偉的這番話,至少傳遞出三大積極信號:一是肯定了地方政府的試點行為;二是肯定了發放消費券對拉動消費的推動作用;三是表明決策層在這一問題上已逐漸形成共識。
報道稱,事實上,地方政府的實踐已充分表明發放消費券拉動消費是符合中國國情的重要選擇。以杭州為例,據統計,消費券對商貿行業拉動效應為2.06倍。而成都向37.91萬人每人發放100元消費券,消費券轉化為真實消費的比率接近100%。因此,現在的問題不是消費券該不該發,而是該怎麼發。
報道稱,有關專家指出,在目前經濟形勢下,迫切需要一個發放消費券的「國家計劃」。如果全國範圍內由於經濟發展程度所限不能按一個標準發放消費券,那麼至少也該拿出一個國家層面的對地方有約束力的「消費券發放指導計劃」,防止一些地方任意壓縮消費券的金額和發放範圍,讓老百姓心裡有個底。
報道最後表示,關於消費券的發放範圍,最理想的方式是人人有份,如果一時難以實現,至少也應該擴大範圍。因為人人有份擴大規模,對刺激消費的力度更大,同時體現了社會公平,而且消費券只有附帶盡可能少的對象限制,讓不同階層的民眾都能在市場中自由選擇,才能確保不扭曲正常的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同時,發放消費券還應與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等措施相結合,從根本上解決老百姓的後顧之憂,讓他們敢花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