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院應發展教育以外的其他學科,提升香港師資教育及院校實力,同時促進研究水平和營造研究環境;
2. 教院應從下列兩個方案選擇其一:
a)自我發展成提供其他相關學科的多學科院校,開辦學士及以上程度課程,進行研究和研究培訓;
b)與一所現有大學作院校整合,以提供跨學科學習及研究環境;
3. 政府應為教院提供額外撥款,為其發展作不少於1億元的一筆過資助,若教院要自我發展成多學科院校及提升研究水平,每年須增撥共8,700萬元,提供教育以外3個學科共120個本科一年級學額,以及30個研究生額;
4. 現時教院學額分配受制於政府教師人手規劃,政府應更靈活處理有關安排,讓教院能制定較長遠的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