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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父親」潘志輝因不滿兒子就讀教育學院賽馬會小學,禁止讓兒子上學達9個月,被教育局發出入學令。其上訴昨被駁回,或會面臨監禁。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任智鵬)禁止就讀小二的兒子上學達9個月時間的「非常父親」潘志輝,去年10月與其妻接獲教育局發出的入學令,隨即提出上訴,經政府行政上訴委員會聆訊,昨正式被駁回。委員會批評兩人近年向各部門投訴兒子就讀的香港教育學院賽馬會小學逾30次,又以兒子罷課作脅,只是想「鏟除」該校校長,「不是有理智的人的做法」。潘父直言不服結果,也不會依從入學令,「只有等佢(政府)刑事起訴,坐幾個月監有甚麼所謂?」
不滿校長 投訴逾30次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歡迎裁決,並指會助家長安排潘童盡快復課,若其仍堅決不肯遵從入學令,局方會在徵詢法律意見後,轉介警方處理。
潘志輝因對賽馬會小學及該校校長杜莊莎妮不滿,於去年5月26日起,禁止當時讀小二的兒子潘永翰回校上課,教育局於10月3日向潘及其妻梁淑芳發入學令,行政上訴委員會經上月傳召各方聆訊後,昨頒布書面裁決,駁回其上訴。潘直言不服結果,揚言會與律師研究尋求司法覆核,更不會依從入學令,「判我輸又不能令我心服口服,只有等佢刑事起訴,坐幾個月監有甚麼所謂?」根據法例,若不依從入學令家長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
案情指,自2006年開始,潘氏夫婦已向小學的校董會及教育局投訴杜莊莎妮行為不當及學校行政混亂,至入學令發出時,累積投訴逾30次,每次均重複過往部分投訴另加少量新增內容,校董會及局方對每次投訴都有回應及解釋。他們的投訴內容包括校長刪改家教會會議紀錄、向學生濫發警告信、學校書單亂選教科書、設高收費英文補習班、35元的旅行車費過高等。
潘又指控教育局在評核報告偏袒該校,校長以權謀私,在車費問題做假帳,要求特首介入調查及交警方處理,同時他聲稱校長應該離校,全港也沒有「像樣的學校」,不會讓兒子轉校,寧與中五程度的妻子自行教導兒子。
校長盼學童盡快復學
委員會認為,雖然該校行政確有不善之處,但已作出改善,潘的部分投訴經當局調查也不成立。委員會綜合事件指,二人持續投訴,以兒子罷課作脅希望當局屈服,目的只是「鏟除」校長,將其「置之死地」,做法完全失去理智,也無考慮兒子的學業及群體生活。委員會又指,教育局是經過無數的考慮及盡量與兩人商討不果後,才發出入學令,局方又提出可助潘童轉校,社署亦會為其家庭提供一切支援,惟潘氏夫婦仍堅拒接受協助,不讓兒子上課根本無合理辯解,故駁回其上訴。
杜莊莎妮回應指,潘童已缺課近1年,希望其家長盡快讓他回校上課,學校已做好準備,為他提供一切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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