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聯合報8日報道,在銀行普遍低息的情況下,較高息的金融機構被錢淹沒,苦無去處。台灣「中華郵政」公司首開先例,宣布明天起禁收公司企業定期存款,只收受一般民眾的存款。對此有財金人員表示,並無不妥。台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下同)則表示,郵局郵儲業務不受銀行法規範,其主管機關是交通部。
郵局雖非銀行,作為島內最大存款機構,一向不拒絕存戶存款,但在錢滿為患的壓力下,「中華郵政」搬出郵政儲兌法當擋箭牌,指郵儲法第一條開宗明義「為促進『國民』存款」所設,但營利事業拿大筆金額來存「明顯違反宗旨」。「中華郵政」董事長吳民佑昨天承認,近日島內某家大科技廠,要把三百億元資金(新台幣,下同)存到郵局,但遭到拒絕。有高層透露:「現在法人要來存款,我們大概就不會接受了。」
拒科技廠300億存款
郵局存款餘額高達四兆六千億,穩坐島內存款龍頭「寶座」,在「央行」連番降息並採寬鬆貨幣政策下,銀行一般存款定期存利率全面破百分之一,金額逾300萬元大額的存款,一個月的利率更低到只有0.1%。而包括渣打國際、荷銀、匯豐等多家外銀的外幣存款,也驚見零利率牌告。郵局一個月期固定利率卻「還有」0.29%,也就是說,假若這筆300億元的存款在一般銀行,一個月只賺250萬元利息,放在郵局可賺725萬利息,多出1.9倍利息。
不能放款 只放「央行」
因郵局不能做放款業務,收進來的存款大都是轉存到各金融機構,當中有一半是「鎖」在「央行」,除一兆五千八百多億元轉存「央行」,六千多億元是購買「央行」定存單。公司把錢存入郵局、賺取利息,央行卻要支付郵局利息,等於是「央行」間接「補貼」企業。
金管會:不受銀行法規範
對於郵局拒收企業存款,財金官員解釋,郵局收企業存款是「超收」,現在只是「回歸本業」,讓公司存款回到銀行體系,並無不妥。
而金管會表示,郵局郵儲業務是受郵政儲金匯兌法的規範,非受銀行法規範,而且主管機關是交通部。不過,金管會強調,它與「央行」一直以來宣示銀行不能拒收存款,其中包括企業存款,若銀行有拒收情形,主管機關會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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