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研究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推動共同編制區域合作專項規劃,成立「粵港推進《綱要》實施協調小組」,制定工作計劃,重點從金融、服務業、基礎設施和城市規劃、科技創新等方面,加快推進落實《綱要》;
2、繼續支持在粵的港資企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加快轉型升級;
3、進一步落實服務業對香港開放在廣東先行先試政策;
4、爭取2009年動工興建港珠澳大橋,加快推進深港河套地區綜合研究以及廣深港高速鐵路、蓮塘/香園圍口岸等大型跨界基建項目建設或前期工作;
5、充分發揮粵港金融合作專責小組的作用,進一步深化粵港金融合作;
6、加強環保合作,共建綠色大珠三角優質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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