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李望賢深圳12日電】在深港企今後招收就業困難人員、職業介紹單位推薦失業人員就業成功均可獲得政府補貼。深圳市最新一期政府公報日前公佈《深圳市政府關於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出系列促進就業的措施。其中,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可獲最多每人每月200元獎勵。
根據《意見》,用人單位在規定的工種崗位範圍內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並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每月800元給予受聘人崗位補貼,按勞動保障部門公佈的當年企業最低繳交社保標準的80%(四捨五入取整數)給予用人單位社保補貼,同時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獎勵。
《意見》還指出,中介機構推薦失業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履行3個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職介補貼。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求職登記後經中介機構推薦就業,中介機構按上述標準享受職業介紹補貼。
此外,深圳市明確8類人員可享政府的就業援助。其中包括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失業人員、已進行失業登記的原基建工程兵及其配偶等。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已求職登記3個月經努力仍未找到工作的失業人員,可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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