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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資料圖片
龔如心於2007年4月病逝後,出現2份她所立的遺囑,其中一份於2002年7月28日訂立,內容表示將財產全數撥歸華懋慈善基金;另一份則於2006年10月16日訂立,指陳振聰為唯一財產受益人。因為有這兩份遺囑的存在,才引發龔如心千億遺產的爭奪官司。
「當有人宣讀我所立的遺囑時,我已在天國安息。以下是我的遺囑:我將本人的遺產餘款,遺贈陳振聰先生……」以上是爭產案中,陳振聰聲稱是龔如心在2006最後所立遺囑的中譯本內容摘要。
吳崇武深獲龔如心信任
該份2006年遺囑的2名見證人,曾指為華懋集團售樓部經理吳崇武及律師王永祥;但現時卻傳出2人否認見證及簽署遺囑的消息。
吳崇武屬華懋老臣子之一,不時在華懋樓盤推出或賣地活動上代表公司發言,當龔如心在世時,深得其信任;王永祥為梁錦濤關學林律師行合夥人,執業20年,其位於尖沙咀的律師行分行,亦正位於尖東華懋廣場內,專責處理華懋集團之地產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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