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家逾億的「隱形富豪」張寅青,1998年與妻子在加拿大離世後,遺留巨額遺產,聲稱自己為遺產執行人的兒子,入稟法院要求法庭頒令遺產作慈善用途,引起2名弟妹不滿。雙方經2日調解後,終達成初步和解,遺產將平均分給3人,法官並將案件押後至4月17日,讓雙方進行進一步商討。
3兄妹同意平分資產
億萬富豪張寅青及妻子徐婉英於1998年離世,2人名下公司DEF FOUNDATION INC和PINE SPRING FOUNDATION LTD當時存有外幣約1億3千萬元,其子張永嘉曾入稟指亡父遺產應作慈善用途,2名弟妹張永棣及張永梅認為遺產應由子女瓜分。雙方在昨日的聆訊中表示已達成初步協議,遺產將平均分給兄弟妹3人;另外給予亡父2名外孫各100萬美元,而加拿大及香港的物業的分配方法則需再進行商討。另外,由於匯豐供股於4月截止,雙方又同意由父母生前擁有的一間離岸公司墊資200萬用作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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