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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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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官被問責 須公開道歉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3-14]     我要評論

 【本報訊】據中通社13日電:《廣州市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辦法》已獲廣州市委市政府批准,並將於今年4月1日起施行。「責令公開道歉」被作為問責方式之一寫入《辦法》當中,這在內地還是一個創舉。據悉,該《辦法》主要亮點有五:一、黨委領導也要問責。二、在原崗位犯錯,調職後仍要追究責任。三、問責後一年內不得提拔。四、問責結果公開。五、官員擔責將被「責令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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