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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戶變成法人不再是夢想,12位農民代表率先拿到了全國第一的合作社營業執照。 本報記者白林淼 攝
【本報駐浙江記者白林淼、通訊員呂律15日電】為了讓更多的自然人變成市場的主體,讓更多的市場主體獲得更多的社會資源去創造更多的財富。浙江工商局近年來相繼出台了股權出資、股權出質等激活股權的辦法,也出台允許企業、個人用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入股等激活無形資產的辦法。此次出台土地流轉的相應政策,同樣可以浙江的土地資源,真正讓農民走向市場,實現富裕。
建國以來 歷三「土改」
中央黨校「三農」問題研究中心秘書長曾業松認為,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的土地制度改革主要經歷了三次大的變革。 第一次是1950年至1952年,土地改革實現了耕者有其田,把7億畝土地分給3億農民,農民有了土地的自主權。第二次是從1956年開始,實行合作化,到1958年人民公社化,土地實行了集體化。第三次是從1978年開始,農村實行家庭承包。這一次改革極大的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給了農民土地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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