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雅文
過去的周末,氣溫突然驟降;稍一不慎,患上感冒,隨鼻涕而附上的擔心可是一籮筐。不是閣下弱不禁風,而是「藥」不禁風。怎能不教人憂心忡忡?本港兩家藥廠先後承認出錯,病懨懨的人也得打醒十二分精神,看清所服用的藥品是不是歐化生產的別嘌醇或是萬輝所回收的二百一十六款產品之一,相信討論醫藥分家之「強風」勢不可擋。
醫藥分家的目的是希望以醫學及藥劑業的專業責任與道德來保證治療質素。現時,處方權和配藥權都掌握在醫生手裡,當中缺乏適當的監管機制,醫生有可能出錯。故此,由藥劑師擔當「監察」與「制衡」的角色,令醫生在診症或選擇藥物時專業公正,防止錯誤用藥,亦杜絕因「金錢利益」而影響「病人權益」。
根據二零零六年「爭取醫藥分家大聯盟」成立宣言附件指出,「醫藥蘊含著兩個專業,『醫』代表醫學,『藥』代表藥劑業。『醫藥分家』表示在作業上,醫生負責診斷及處方而藥劑師負責配藥及藥物管理等工作。這兩個專業雖分權而治,但在工作上必須合作,雙方在不同的專業範疇發展,從而建立一個藥物使用上『監察』與『制衡』的機制,最終目的是為了使民眾獲得用藥安全的保障。」
經過長期訓練,負責任的藥劑師能夠在根據醫生處方調配藥物的過程中,運用專業知識,分辨處方中藥品的劑量劑型是否正確及適當、病人的病情輕重和禁忌,以及在使用多種藥物時,會否出現交互作用等問題。若發現問題時,作為醫生與病人溝通橋樑的藥劑師會以代理人的身份,與醫生聯絡。再者,藥劑師在病人取得每一種藥物前,會附上獨立及適當的標籤,還向病人提供用藥指導,以確保他們安全用藥。
病了用藥,為的是重拾健康,而非徒添擔憂;醫藥分家使病人權益和用藥安全得到保障,人不再因「藥」而弱不禁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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