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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航空因燃油套保,損失高達62億元。資料圖片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李雪穎24日電】 隨著金融海嘯的蔓延,內地部分中央企業在金融衍生品投資中出現巨額浮虧。國務院國資委24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金融衍生業務監管的通知》,要求中央企業嚴管旗下的金融衍生業務,不得從事投機交易,同時將追究處理違規從事相關業務造成損失的責任人。
儘管國資委尚未公佈中央企業從事金融衍生業務的相關情況,但國資委相關負責人坦承,少數企業對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性認識不足,產生巨額浮虧,嚴重危及企業持續經營和國有資產安全,造成不良影響。
東航燃油套保損62億元
數據顯示,自去年下半年以來,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蔓延,中國遠洋、東方航空、中國國航等中央企業的金融衍生品業務相繼爆出巨額虧損。以東方航空為例,截至今年1月初,東航燃油套期保值公允價值損失高達62億元(未審計)。
國資委24日下發通知要求,中央企業開展金融衍生業務,應當報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決策機構批准同意,指定專門機構對從事的金融衍生業務進行集中統一管理,並向國資委報備。通知特別強調,資產負債率高、經營嚴重虧損、現金流緊張的企業不得開展金融衍生業務。
有政府部門專家表示,央企在海外投資金融衍生產品主要出於企業發展的考慮,希望通過套期保值來對沖能源及原材料價格上漲方面的風險,比如國航、東航等公司,去年在高價位介入燃油套期保值業務,是在國際油價一片漲聲的情況下進行的。然而金融海嘯突襲,國際油價掉頭直下,讓人始料未及,所以幾家航空公司在這項業務上都出現了巨額浮虧。
據悉,國資委目前已將通知發至各中央企業。按照要求,在3月15日前,中央企業對包括期貨、期權、遠期、掉期及其組合產品等在境內外開展的各類金融衍生業務進行了清理,並已將清理整頓情況上報國資委。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金融衍生業務規模較大、風險較高、浮虧較多,以及未按要求及時整改造成經營損失的企業,國資委已經著手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對於發生重大損失、造成嚴重影響的企業,在業績考核中將予以扣分或降級處理。」這位負責人說。
國資委還要求中央企業應當選擇與主業經營密切相關、符合套期會計處理要求的簡單衍生產品,不得超越規定經營範圍,不得從事風險及定價難以認知的複雜業務。
企業持倉不得超12個月
按照通知的要求,從事金融衍生業務的中央企業,其持倉規模應當與現貨及資金實力相適應,持倉規模不得超過同期保值範圍現貨的90%;以前年度金融衍生業務出現過嚴重虧損或新開展的企業,兩年內持倉規模不得超過同期保值範圍現貨的50%。
國資委還規定,企業持倉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2個月或現貨合同規定的時間,不得盲目從事長期業務或展期。不得以個人名義(或個人賬戶)開展金融衍生業務。對於持倉規模超過同期保值範圍現貨規模規定比例、持倉時間超過12個月等應當及時向國資委報備。
為了進一步控制和減少損失,國資委要求經過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境外期貨業務持證企業,應當對交易品種、持倉規模、持倉時間等進行審核檢查,對於超範圍經營、持倉規模過大、持倉時間過長等投機業務,應當立即停止,並限期退出。
而對於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已經開展的業務,國資委表示,企業應及時補辦相關審批手續,現階段應逐步減少倉位或平倉,在未獲得批准前不得開展新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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