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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慧卿聲稱,自己「聽唔到」陳偉業及黃毓民在議會內高喊粗口。 本報記者莫雪芝 攝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社會民主連線3名議員在立法會內多次以粗言辱罵特區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再成「受害人」,在日前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遭社民連2位立法會議員以語言暴力對待。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致函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及財務委員會主席劉慧卿,對事件表示深切遺憾。他並批評部分議員,不斷以粗暴的行動和語言衝擊《議事規則》;又不點名批評主持會議的劉慧卿,沒有就此提醒有關議員,故促請立法會盡快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行為再次發生。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自新一屆立法會會期展開後,第4次因為議員的行為,致函立法會主席及相關人士。
唐英年在昨日的函件中,不點名批評社民連主席黃毓民及成員陳偉業,在日前舉行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審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預算時,多次使用粗言穢語,一再偏離適用於財委會會議的《立法會議事規則》第10(2)及41(4)條;同時,財委會主席亦沒有即場提醒議員不應使用該等違反規則第41(4)條的言詞。
曾鈺成:交財會主席處理
他續說,當局已就類似問題,多次向立法會表達政府對類似行為的高度關注,惜部分議員仍不斷以粗暴的行動和語言衝擊《議事規則》,嚴重背離《議事規則》互相尊重的精神。當局期望立法會能盡快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官員在出席立法會各種會議時,包括餘下的財委會特別會議,不再受粗暴言語或行為的滋擾。
曾鈺成透過發言人證實,已收到唐英年的函件,又指事件發生在財委會上,故應交由財委會主席處理,他稍後會回信予唐英年。
范太籲議員小心言行
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認為,根據《立法會大會議事規則》,議員不能夠使用不適當用語,其中包括黑社會用語和粗暴語言,特別身為立法會議員,應該小心自己的言行,避免影響青少年。
針對唐英年提出有需要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范徐麗泰表示,根據財委會的《議事規則》,財委會主席無權要求議員離開議事廳。至於應否因此而修改《議事規則》,則要由議員自己決定,待議員達到共識後再修改《議事規則》。
民建聯副主席葉國謙對有議員在議事堂內粗言穢語感到反感,他相信香港市民也不會接受類似的行為,強調議事廳是很嚴肅的場地,大家要互相尊重;在議事廳裡,可以暢所欲言,提出不同的意見,但不可以粗言穢語,故有需要作出譴責。
葉國謙又認為,一旦發生同類事件,最重要的是主席能夠即時制止議員,要求對方收回言論,否則可要求對方離開或休會,因為目前的《議事規則》對此已有足夠的規範。
劉慧卿辯稱聽唔到
不過,劉慧卿聲言,由於當時有多人同時說話,故她「聽唔到有人講粗口」,並呼籲日後議員「如果發現」有與會人士說出侮辱性語言,應「知會」主席作出處理。但她稱,議會有應有的禮貌,不接受侮辱性語言在議會內出現。被問及目前《議事規則》是否需要收緊,她則指目前《議事規則》已經有足夠權力規範議員在議會上的行為,故不贊同擴大立法會主席的權力。
社民連「長毛」梁國雄則力撐黃毓民與陳偉業的說話「唔係粗口」,只是低下階層的「市井用語」,亦不認為有關字眼帶有侮辱性,反批評只是有人「大驚小怪」。他又聲言議會用語不能規範,他們會在適當的場合與語境,繼續使用這些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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