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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覃美金向法庭申請從遺產撥出80萬元作環遊世界被拒,及後與子梅啟明離開法庭。
【本報訊】一直依賴梅艷芳遺產撥款過活的梅媽覃美金,聲稱難忍苦悶而策劃「80萬環遊世界」大計,昨向法庭申請從遺產撥出80萬元作環遊世界之用,包括助護、傭人及家人陪行的費用。但法官指遺產現金緊絀,擔心無錢支付梅媽生活費的歷史重演,故拒絕其申請,並扣除其下月部分生活費作為訟費。法官更指梅媽若「節儉些少」,應有能力作短線旅行。
稱在港「屈」到悶擬外遊散心
計劃「向世界出發」的梅媽覃美金,昨由兒子梅啟明陪同出庭,梅媽親自向法官陳詞表示,在香港「屈」了很多年,「未見過世界係點」,醫生指她「睇得、行得又食得」,趁現在應旅行散心,故要求法庭從梅艷芳遺產批出80萬元。梅媽又指昔日梅艷芳在生時,因要照顧阿梅而不能遠行,現在又要面對長期訴訟,壓力極大,故希望外遊「睇下個世界散下苦悶」。梅媽亦簡述其旅行大計,表示希望到英美及歐洲等地,歷時一、兩個月,除了按照醫生建議攜同助護,亦會與傭人及由一兩名家人陪同,以照顧其起居生活。
遺產管理人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代表律師則提出反對,指早前成功出售一幢倫敦物業後,遺產現金目前有390萬元,但須預留260萬元作為梅媽未來的生活費及醫療費,擔心現金枯竭而反對批款。
管理人:遺產現金僅390萬
法官張舉能聽畢雙方陳詞,即時拒絕梅媽申請,指梅媽未能提交醫生證明旅行屬必要,另根據《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旅行外遊不屬獲得濟助的項目;且80萬元的計算方法籠統,梅媽欲攜帶受薪人士及與案無關的家人同遊亦不恰當。法官指無證據顯示梅艷芳生前有贊助母親外遊,批准撥款未必能反映梅艷芳遺願,加上遺產現金緊絀,法官不希望缺錢供給梅媽生活費的歷史重演。法官又特別提醒梅媽,指目前下令每月向她供給12萬元已很慷慨,若她生活節儉一點,理應有錢作短線旅行。
下月生活費扣1.9萬作訟費
法官又命令梅媽要支付訟費1萬9千元,由5月的生活費扣除,梅媽不服,法官即語氣嚴峻地勸喻梅媽,應反省其申請是否有足夠理據。梅媽欲進一步申辯,法官即強行退庭,餘下錯愕的梅媽啞口無言。梅媽離開法庭時仍顯得難以置信,被問及會否改變旅行大計,梅媽僅表示「去短D啦」。
梅媽早前多次上庭申請增加每月生活費,由6萬多元爭取加至目前的12萬元,但仍多次表示不夠用。去年10月由於遺產的現金枯竭,法官被迫停止向梅媽供給生活費,後來遺產管理人成功出售物業套現,梅媽才暫脫坐食山崩之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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