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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前副總裁馬漢揚涉內幕交易,被判囚兩年兩個月,罰款23萬元。馬漢揚參與聯洲珠寶私有化的籌劃工作,掌握敏感資訊而涉嫌從內幕交易中獲利。圖為聯洲國際前年被調查詐騙案。 資料圖片
【本報訊】證監會首宗刑事檢控的內幕交易案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前副總裁馬漢揚被判囚兩年兩個月,罰款23萬元;其女友判囚一年,罰款21萬元;馬的3名家人,則輕判接受社會服務令200小時及罰款1.7萬元至33萬元。法官判案時指,內幕交易是嚴重罪行,影響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破壞投資者對本港股市的信心,所以必須要判監,收阻嚇作用。今次是自2003年內幕交易刑事化以來,證監會提出的首宗刑事檢控。
案中5名被告依次序為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前副總裁馬漢揚(36歲)、其女友盧鈺華(33歲)、兄長馬漢傑(55歲)、大嫂曹建華(54歲)及姪兒馬俊濠(28歲)。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共12項內幕交易罪名成立。5名被告除判罰款共89.7萬元,法庭還頒令各被告每人須支付6.4萬多元證監會就案件的調查費。
須維護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法官李瀚良昨判刑時怒斥內幕交易屬嚴重不誠實的行為,危害本港金融市場的信譽,削弱公眾及投資者的信心。為維護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法庭有必要打擊內幕交易,鞏固市場的透明度,及向公眾清晰傳達有關罪行嚴重的信息。
案中5名被告,首被告馬漢揚的刑責最為嚴重,因他參與聯洲珠寶(聯珠)私有化的籌劃工作,掌握到外間根本無法清楚確定的敏感資訊,其職位涉及誠信問題,事件上他嚴重違反誠信,從中獲取個人利益,判以監禁式刑罰始能反映罪行嚴重性。
證監會:監禁刑罰有重大意義
另外,次被告完全知悉首被告在聯珠私有化計劃中的角色,惟她選擇協助首被告實踐其犯罪行為,角色為幫兇,較其餘3名被告作為不當機會投機者的刑責為高,亦必須判監以反映罪行之嚴重性。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今次法院以監禁作為刑罰,是具有重大意義的裁決,顯示社會對內幕交易者作出最強烈的譴責。內幕交易屬嚴重罪行,即使初犯者也須嚴加處罰。他補充說,今次法院判決所傳達的信息明確有力──內幕交易者會被判入獄。
趁私有化買賣股票賺88萬
案情指,2006年,聯洲珠寶的控股公司聯洲國際,計劃將聯珠進行私有化,法巴當時獲委託為聯洲的財務顧問,並負責策劃聯珠私有化計劃。同年6月,馬漢揚加入法巴任副總裁。聯珠於同年7月7日停止買賣,公布私有化消息的半個月前,馬的女友盧鈺華多次大手購入聯珠股份,而其胞兄馬漢傑、曹建華夫婦及姪兒馬俊濠漢傑亦在停牌前一天大手購入聯珠股分。4人共以買入價400多萬元購入250多萬股聯珠股份,並陸續於聯珠復牌後放售,共賺取88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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