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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上海新聞中心實習記者徐敏10日電】LV公司以侵犯商標專用權對上海一家銷售仿冒名牌商品店提起訴訟、索賠百萬元的案件,日前在上海開庭。該店正是此前國際知名歌星席琳.迪翁(圖右二)曾光臨的小店,但店主聲稱席琳.迪翁到來只為看相並未購物。
去年4月10日即其上海演唱會前一天,席琳.迪翁曾前往上海某「A貨」店,並逗留約半小時。媒體報道稱雖然席琳一行人離開該店時手中並未提購物袋,但其助理從隨後抵達席琳所下榻的酒店的一輛出租車中,取走了9個編織袋,裡面50多件商品中有17件是席琳本人買的,總價2萬多元。
被告辯稱席琳光臨為睇相
報道引起警方介入調查,隨後LV公司向法院提出訴訟。據《新聞晨報》報道,庭上被告方承認有銷售仿冒名牌商品的侵權行為,但認為LV公司以「國際名人到該店購物因而判斷其售假價格較高、獲利較多」為理由提出的100萬元索賠額度並不合理。
店主林某稱,媒體報道的席琳.迪翁「購物9大包」一事並不屬實,事實上自己從事人相學及景觀學研究已近30年,在業界有較高知名度,當日席琳.迪翁正是為看相而前往該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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