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情婦陪酒女公關許榮,因勒索政府高官X先生50萬元分手費,早前就2項勒索罪被判囚3年,昨就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袁家寧慨嘆說:「她早知X先生的婚姻背景和子女數目,終有一天太太會出現,都會知道關係要終結,意料中事啦!」上訴庭終駁回上訴,押後宣讀裁決理由。
上訴庭副庭長鄧國幀,似乎不太認同女法官袁家寧的意見,隨即反駁:「有時結局未必係咁,可以唔要太太,有時會離婚。」但他認為不能以感情作藉口來做非法的事,如索取掟煲費、殺人和斬人。而代表情婦許榮提出上訴的大律師謝志浩亦認同鄧官的說法,表示「是的,都可以享齊人之福」。
X高官提分手遭勒索50萬
控方案情指X高官於2006年10月,於旺角金寶城卡拉OK認識陪酒女郎許榮(37歲),遂與她發展婚外情,翌年2月他入院做手術期間,被妻子發現他與許榮的手機短訊,X先生為保婚姻向許榮提出分手,卻遭許榮勒索50萬元,惟X先生在支付29萬元後,再被勒索9萬元。
此外,X高官與妻子收到千張匿名恐嚇傳真,故報警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