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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祥作供時堅稱,2006年簽署的文件,只提及龔如心送贈逾千萬元款項給一名不知名的陳姓人士,絕無提及龔如心「遺產剩餘」的字眼,且並非陳振聰手持的遺囑。 本報記者 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鄭啟源 )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的千億遺產案之遺囑認證昨進入第3天,被指是陳振聰所持「06年遺囑」見證人的律師王永祥昨供稱,當年所簽的文件,並非陳振聰手上的「遺囑」,而是一份只提及龔如心承諾送贈逾1,000萬元予一名陳姓人士的文件,文件中更沒有提到龔如心「遺產剩餘部分」等字眼。
高等法院昨日繼續聆訊案件,開始傳召兩份遺囑的見證人作供。法庭昨午傳召被指是「06年遺囑」見證人的律師王永祥。王永祥供稱,在2006年10月16日早上,應龔如心要求前往尖沙咀華懋集團總部,當時沒有攜帶個人印章或公司印鑑。他說,看到龔如心手持文件進入會議室,但已忘記是一張文件還是數張文件。龔如心坐在會議桌一端,華懋售樓部經理吳崇武亦在場。
稱簽署文件屬不完整遺囑
王永祥憶述,龔如心對他說「很不好意思,麻煩你了,同我見證份文件。」王永祥隨即要求閱讀有關文件,形容自己「望了一望」該張文件,立即衝口而出對龔如心說該文件是「Partial Will」(遺囑的一部分),龔如心回應:「是呀!」王永祥亦有提醒龔如心該文件只是「Partial Will」,「最好正正式式找律師辦理。」龔如心亦回應:「我會遲些辦理。」
肯定當日簽署非06年遺囑
王永祥又稱,當時還有詢問龔如心是否清楚該份文件的內容,龔如心表示清楚,王永祥才在文件上簽署。王永祥形容該張文件內容「好短」,是一份用英文撰寫的文件,內文第2段提到龔如心將一筆超過1,000萬元的款項送贈給一名陳姓人士,當時他沒有留意受益人的全名。
王永祥續稱,該文件並沒有龔如心「遺產剩餘部分」(residue of the estate)的字眼,相反陳振聰手持的「06年遺囑」內文提及「All of the rest residue, and reminder of my estate」(遺產全部)等字句,故他肯定當日自己簽署的文件並非「06年遺囑」。
另一證人吳崇武今午作供
華懋代表律師張健利在庭上要求王永祥講述簽署該文件時的細節,王永祥都能清晰講述,並指當時龔如心當面在文件上簽署,遂與另一「06年遺囑」見證人吳崇武在文件指定位置簽名及寫上身份證號碼。完成見證手續後,龔如心親手領回文件。
王永祥今早繼續作供,吳崇武料會在今午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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