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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邱益忠)結婚是人生大事,在1979年7月1日接管註冊總署的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記工作的入境處,就見證過去30年婚姻證書的演變史。
入境處收藏本港多年以來的結婚證書,1939年至1945年爆發二次世界大戰,以致1876年至1945年期間簽發的結婚證書全部遺失,因此香港現存最古老的結婚證書是1945年9月、由維多利亞註冊處頒發。當時的結婚證書和現時的證書完全是兩個模樣,文件格式是橫向,所有資料都是人手書寫。除此,證書上更有代表港英政府的皇冠徽號,令證書更顯得有紀念價值。
入境處總入境事務主任(生死及婚姻登記執行)李鄭妙妍表示,1971年前不少香港市民都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舊式婚禮結婚,因此該年他們亦為不少人補辦婚姻登記。她說,當時以舊式婚禮結婚的夫婦只要婚禮的見證人作出法定聲明,證明他曾參加該結婚儀式,便可完成補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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