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朱樂汶)僱員面對公司倒閉,可向破欠基金申請墊支欠薪、遣散費及代通知金賠償,但未放取的有薪年假目前不在保障之列。隨著勞顧會昨通過擴大破欠基金保障範圍,最快下個立法年度,僱員可透過破欠基金支付最多14天、不多於10,500元的年假賠償;基金預料每年支出會因此增加14.6%至16.6%。
目前僱員遇上公司倒閉,可向破欠基金申請墊支補償,每名僱員最高可獲發放27.85萬元,包括欠薪、代通知金及遣散費。勞顧會昨日一致通過將有薪年假納入破欠基金保障範圍,即日後每名僱員可獲發最高28.9萬元補償。當局估計,倘所有有薪年假申索人,均能獲得最高10,500元賠償,基金每年要額外增加14.6%至16.6%支出。按破欠基金在08/09年度的1.53億元開支推算,新措施落實後基金每年需要額外支出約2,500萬元。
有薪假最多賠償14日被指不足
勞顧會勞方代表崔世昌認為,建議具突破性,期望在2至3年後,再檢討政策時,能再擴大基金保障範圍。他指出,14日有薪假期的賠償上限並不足夠,希望將保障範圍擴大。勞顧會資方代表何世柱認為,雖然基金仍滾存15億元結餘,但目前經濟狀況欠佳,預期基金會有更多申索個案,要小心處理擴大基金保障範圍的建議。
零售業及飲食業長期面對人手短缺,僱員往往被迫「積假」。飲食業職工總會秘書李國華說,過去處理的食肆倒閉個案中,有僱員曾累積30天未放的有薪年假,預料新措拖能保障業內近9成的僱員。百貨商業僱員總會副理事長鄧祥勝對措拖亦表示歡迎。他認為「儲假期」已成為行內「通病」,在新措施下,員工能得到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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