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成員國代表周一正式通過旨在吸引外國高技術人才的「藍卡」計劃,成員國兩年內會將這歐盟法轉化為國內法,從而開始實施。
借鑒美「綠卡」制度
「藍卡」計劃借鑒美國「綠卡」制度,實際上是工作和居留許可證,有效期從1到4年不等,可續簽。27個成員國都有權根據本國情況,決定「藍卡」發放數量及允許工作的領域,但發放條件必須遵循歐盟統一制定的標準。
「藍卡」計劃對技術移民給予許多優惠條件,如可以優先獲得家庭團聚簽證;在工作滿一定期限後,可選擇到另一歐盟國家工作;能享受與簽發國公民同等的社會保障和勞動條件等。
但申請「藍卡」者需符合一系列嚴格條件,如必須擁有歐盟成員國所認可的大學文憑或至少5年工作經驗;必須在歐盟成員國境內找到固定工作,且薪金必須至少是該國同等職種平均薪酬的1.7倍。
負責司法事務的歐盟委員會副主席巴羅說,引進高技術人才將提高歐盟競爭力,推動經濟增長,並有助緩解人口老化給歐洲帶來的勞動力短缺問題。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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