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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早前表示將研究豁免大角咀港灣豪庭內的公共空間,引起其他屋苑業主仿傚。據透露有8個屋苑業主提出豁免開放要求。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私人屋苑公共空間問題引起社會關注,為避免再次出現類似銅鑼灣時代廣場或港灣豪庭的爭議,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日後新落成的私人發展項目,特別是住宅項目,盡量不會提供公眾休憩用地,除非區內現有或已規劃的休憩空間不足,或發展商能夠提供理據支持建公眾休憩空間的需要;而日後公共空間落成後,也會交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避免公共空間再遭發展商佔用。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出席立法會時表示,日後城市規劃委員會在審批私人項目時,盡量不再要求或接受發展商提供公共空間,她又說,稍後公布第4批在1987年之前落成的私人發展項目提供的公共設施,如行人通道、停車場、公共空間等。
8屋苑業主要求豁免開放
而發展局文件亦顯示,以北角h現時仍在勾地表的2幅地皮為例,賣地條件列明發展商要分別提供2萬多及近4萬平方呎的公眾休憩用地,發展商須自資興建,但落成後交由康文署管理,確保公眾能夠享用。
發展局去年3月起陸續公布全港私人項目內的公共空間名單,其中,太古地產霸佔東涌東薈城公共空間一事,林鄭月娥表示,規劃署仍跟太古商討解決辦法,至於3間位於公眾通道的僭建商舖現已全部拆卸。
另方面,發展局早前表示將研究豁免大角咀港灣豪庭內的公共空間,引起其他屋苑業主仿傚,當中包括屯門綠怡居及土瓜灣欣榮花園也要求豁免開放公共空間;而沙田全輝中心、河畔花園、翠麗花園等8個屋苑業主,近日也向該局提出豁免讓公眾使用其公眾通道的契約規定。
發展局表示,正考慮有關要求,但強調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才會容許屋苑豁免開放公共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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