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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間公司的兩名董事因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共罰款40,000元。
煇煌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陳秋品及楊桂良,被控違反《條例》,控罪指被告在去年2月至6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有關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2被告各承認5項控罪,每項控罪各罰款4,000元,共被罰款40,000元。
另外,積金局代23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7名僱主追討約130,000元的強積金欠款。昨日審裁處的聆訊中,7名與訟人,分別為騰達國際物流速運有限公司、傑宜有限公司經營恆雅熨金紙品廠、Ascent Union Limited、雅姿國際纖體美容有限公司、三和日本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名城海鮮火鍋酒家有限公司、林蓉前經營姿彩髮廊,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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