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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將軍澳景林邨搗破一個槍械庫,行動中,檢獲仿製美國M4氣槍、電槍、伸縮警棍及胡椒噴霧,拘捕3母子。
【本報訊】警方昨在將軍澳一公屋單位搗破武器庫。一對無業兄弟,涉嫌在景林邨寓所藏有包括2支電槍、2支伸縮警棍及仿製長氣槍等攻擊性武器,清晨於睡夢中被接獲情報的油尖警區探員掩至入屋拘捕,並連累任職酒樓的母親亦被拘捕一併帶署,以協助調查武器的來源及曾否在其他罪案中使用。
檢仿製美M4長槍起伸縮棍
涉嫌被捕的一對兄弟姓李(分別23歲及28歲),報稱無業;一同被捕扣查的母親姓蘇(52歲)。
現場為將軍澳景林邨景棉樓一單位。被搜出的的武器包括2支電槍、2支伸縮警棍,另外還有1支仿製長氣槍,2支高約5吋、直徑約1吋的胡椒噴霧。初步調查,警方相信所有武器均屬兩兄弟所有。
油尖警區情報組主管梁柏榮高級督察表示,檢獲的電槍是使用9V(伏特)電,屬美國巡警曾經採用過的其中一種款式,至於氣槍為仿製現時美軍使用的M4型長槍,而胡椒噴霧亦非本港警方現行使用的款式,體積較細;另外2支伸縮警棍長約10吋,完全伸展時則長約24吋。
兄弟辯稱自美買武器自衛
梁柏榮高級督察續稱,涉案被捕的兩兄弟聲稱,上述武器都是由美國帶返本港,並強調是用作自衛用途。警方目前正設法追查兩人是否有黑社會背景,另亦跟進調查武器的來源,以及是否在其他罪案中使用過。
昨清晨6時許,油尖警區情報組人員根據線報掩至景林邨景棉樓一目標單位外埋伏監視,及至時機成熟成功進入單位,當場搜出該批攻擊性武器,屋內3母子全部涉嫌無牌管有槍械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被捕。
搜獲電槍屬警隊防暴工具
「電槍」發出的電壓,足可以在一、兩秒間令被攻擊者感到麻痺,表層肌肉功能暫失去反擊能力或不能動彈。由於屬非致命武器,一些國家是保安及警察常規防暴工具。
根據《槍械管制條例》,「電槍」屬於槍械,列入受管制範圍,需申領牌照才可藏有,無牌藏有可被檢控,若裁定罪成,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及罰款10萬元;伸縮警棍亦受《武器條例》監管,一般市民藏有或使用伸縮警棍,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入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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