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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戰神」跑車撞車後全車翻側,後為被撞的士。資料圖片
【本報訊】長沙灣呈祥道去年發生恐怖奪命車禍,一名公司經理駕駛有「戰神」稱號的日產Skyline跑車行經呈祥道時,因超速失控飛越對面行車線,削去迎頭一輛的士的頂部,的士司機及乘客當場死亡;涉案公司經理經審訊後昨日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待索閱被告背景報告後始判刑,法官明言必定會判被告入獄,並指有關控罪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而候判期間被告還柙不准保釋。
法官李瀚良斥責43歲的被告歐志明案發時嚴重超速,駕駛態度和方式遠遜於合格和謹慎的駕駛者,明顯屬危險駕駛。由於罪行嚴重,法官明言必定會判被告監禁,並指有關控罪的最高刑罰為判監10年。
罪行嚴重 最高監10年
法官裁決時表示,被告招認不小心駕駛,但否認危險駕駛,雖然本案沒有證人目擊意外發生的一刻,但據事後到場證人的描述,跟控方法證專家的口供�ㄕX,能指證被告當時以超高速行駛因而失控發生意外。
警料當時跑車超速45公里
案情指出,2008年8月10日清晨5時許,43歲的被告歐志明駕駛一輛跑車,以高速行經呈祥道東行線,前座載有一名女乘客。當跑車轉入呈祥道東行近青山道左邊一個彎位時,因超速失控滑胎,騎越路中分隔欄,凌空撞向分隔欄上的路牌和燈柱,最後衝向呈祥道西行線,猛力撞向呈祥道西行車線上的遇事的士,的士司機姚榮昌(51歲)及車上乘客區敦熙(35歲)當場死亡。警方估計,跑車意外時車速為每小時115公里,而案發路段的車速限制為7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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