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郭亞女事件可說是本港保護兒童里程碑。
「郭亞女事件」發生於1986年香港,當年傳媒揭發6歲女童郭亞女,懷疑被患精神病的母親禁錮。社署接手處理時引用《保護婦孺條例》,聯同警方、消防處、民政署和房署破門入屋救出女童。女童被送往竹園兒童院,而母親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社會福利署以懷疑涉及虐兒為由,禁止兩母女見面,後來批准每星期見面兩次。這事引發社會廣泛討論,有輿論批評社會福利署濫權,質疑破門入屋的必要性。香港政府事後檢討事件,公佈《郭亞女事件報告書》及提出一系列建議。社會福利署於其後設立了緊急個案社工隊,以及心理專家的支援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