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冬陽
現今的香港社會有宗教信仰自由,甚麼都有人信,只要你不影響他人,你便有你的自由。但如果醫生和病人信的是同一個宗教,可能之間的溝通會增加;反之不同的宗教,可能會產生治療上的問題。
醫生信甚麼宗教都好,不可以將自己的信仰強加於病人身上,在未出現神跡前仍要盡自己的努力救活病人。例如,我們不可以看見病人瀕死,撓起雙手禱告,或用一些不被大眾接受的方法去醫治病人;例如,病人得了重病,你說不用醫啦,我算過你條命,今次未死得,我們做完法事就可以大步檻過了。
當一個人有病時他會盡一切辦法去醫治,家財散盡都於事無補。我見過有病人是肝癌末期,只要人家告訴他某個人可以用藥,用一些坊間的另類方法醫治,他都不計金錢去醫,結果傾家蕩產。
有病人是某個教會的教徒,不容許輸血,但生產時判定她大出血,在昏迷不醒而醫院不知情時被輸了血,命救回來醒來了,要自殺,因她的血被玷污,所以現在每個這些教派的會長,要信眾隨身帶一個卡,讓別人知道他不願意輸血;而病人在清醒的情況下,醫務人員都會問他願不願意輸血。
有病人明知有癌病,仍堅持不看醫生,天天求神保佑,最後由早期變晚期,做醫生的能講都講了,能解釋的都解釋,他就是不聽有甚麼辦法?
醫生一般會尊重病人的意願,但如果病人的一些特殊的要求你要衡量了才做。例如病人叫你把他釘在十字架上;病人做一些危險的動作去測試自己的耐受性;病人要做些一般人不能做或不會做的試驗,你會不會去做呢?醫生有自己的基本道德觀和做人的宗旨,不強求別人接受自己的信仰之餘,也不會因病人和自己不同的信仰而不去醫治他。人人在他心目中都應同等地位,而事實上做到的人,是我心目中的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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