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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凝哲22日電】保密法迫切需要修改,是官方和學界的共識。22日出台的保密法修訂草案,卻令曾參與這部法律論證的學者產生質疑。「保密法將與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產生巨大的矛盾,兩者存在明顯衝突。」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田為民向本報表示,保密法修改無助於「陽光政府」的承諾。如何在保守真正國家秘密的同時,保證民眾知情權、參與權,徹底改變「國家秘密滿天飛」的情況,成為學界關注的焦點。
與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衝突
田為民教授談及保密法修改時,直言與預期相差很遠。「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是『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保密法則是『不公開是原則、公開是例外』。」他認為,保密法與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存在明顯衝突,並缺乏可行性。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建順也對本報表示,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出台後,公開和保密之間已形成有張力的矛盾。保密法修改中的定密機制沒有很好得以完善,沒有解決秘密過多,「到處都是國家秘密」的現象。「不是全民皆保密,而是該保密的人員保密。」楊建順認為,保密系統必須改變管理體制和理念,才能做到真正的保密。
談及網路泄密問題時,楊建順強調,資訊時代的保密工作是建立在強大技術支撐上的,不能只是圍堵或全面禁止。對於泄密要明確規則、責任,同時對權力進行規範和制約,國家秘密和泄密不能被濫用。
雖然持有不少反對意見,但專家們認為,保密法修改在幾大方面有所突破。首先,改變了「國家機密的終生制」;其次,法律修改明確規範了保密程式,明確了解密的程式,並確定了「定密人」的角色及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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