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葛沖22日電】中國首部規範駐外外交人員銜級和管理制度的專門性法律——《駐外外交人員法》,22日正式進入立法審議程序。根據該法草案,外交銜級擬設七級,包括:大使銜、公使銜、參贊銜、一等秘書銜、二等秘書銜、三等秘書銜、隨員銜。該草案亦規定,駐外外交機構實行館長負責制。目前,中國已與171個國家建交,駐外外交人員約5,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