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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修訂 嚴防網路泄密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6-23]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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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與加蓬部隊官兵和馬科庫當地醫務人員進行了模擬礦難救援演習。 新華社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凝哲22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22日對已實施20年的保守國家秘密法進行首次修改,以應對保密工作「新情況和新問題」。法律明確將「國家秘密的知悉範圍限定在最小範圍」,並完善了機密審查制度,不需要保密的應及時解密,打破密級「一定終身」。同時,還加強了對涉密機關、單位和涉密人員的管理,規定對涉密人員按涉密程度實行分類規定等內容。

 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調研報告顯示,目前中國正處於泄密高發期。國家保密局局長夏勇22日指出,四大新問題推動保密法的修訂。

四問題促保密法修訂

 該四大新問題包括:國家秘密存在的形態和運行方式發生了變化,需要對現代通信和電腦網路條件下存儲、處理和傳輸國家秘密的制度補充完善;保密工作的物件、領域和環境發生變化,涉密人員流動性增強、流向複雜,管理難度加大;國家秘密的確定、變更、解除等定密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程式;現行保密法關於保密法律責任的規定已不能適應新形勢下保密工作的需要。

網路泄密佔泄密案7成

 調查顯示,網路泄密已佔我國泄密案的70%以上,並呈逐年增長趨勢,國家安全與利益因此受到嚴重威脅。保密法修訂草案中充分體現立法機關對網路泄密的重視,12類泄密行為中的6類均涉及網路行為。

 涉密電腦、儲存設備接入公共網路;使用非涉密電腦處理國家秘密資訊;採取未經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互聯網等傳播國際秘密均明確定性為泄密行為。

 此外,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還進一步完善了解密審查制度,打破密級「一定終身」。草案規定,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滿的,自行解密。此外,機關、單位應當定期對所確定的國家秘密進行審核。對在保密期限內不需要繼續保密的,應當及時解密;對保密期限需要延長的,應當重新確定保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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