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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茂昌眼鏡後人、理工大學眼科視光學院兼任教授的著名眼科醫生胡志鵬(見圖),被一名病人指2006年在其主理的「香港激光矯視中心」接受眼科手術時受傷,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胡志鵬及亞洲醫療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要求賠償。
原訴人王子明於入稟狀指出,他於2006年7月17日在尖沙咀彌敦道23號彩星中心的「香港激光矯視中心」接受眼科手術時,因胡志鵬及其他醫護人員疏忽,致他於手術過程中受傷。
眼科手術受傷 病人指醫護疏忽
答辯人胡志鵬生於眼科世家,父親是茂昌眼鏡創辦人胡賡佩,本身亦是著名眼科醫生;胡的胞兄胡志城則於理工大學擔任眼科視光學院講座教授、兼醫療及社會科學院院長,胡志鵬亦於該校兼任教授。
胡志鵬於本年1月,曾遭1名男子入稟法院,指2006年1月至3月期間3度前往香港激光矯視中心接受左眼眼科手術期間,胡及醫護人員均未有向他提供適當護理及治療,手術前後亦未有採取足夠保護措施,致其左眼受傷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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