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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供稱:「愛上」比自己大23年的人是無罪,金錢與年齡也絕對不能與愛情扯上關係。
【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鄭啟源)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案,昨踏入第31天聆訊。「男主角」陳振聰昨承認為取悅龔如心,刻意安排女兒與龔如心同月同日出世;陳振聰亦再次「剖白」心聲,指「愛上一個大自己23年的人是無罪的」,否認對龔如心唯一興趣是「錢」。對於華懋陣營律師指他是龔如心的「玩偶」(Toyboy),陳振聰駁斥對方是在侮辱龔如心。陳振聰續稱,向妻子譚妙清展示「06年遺囑」時,妻子看了看,不屑地「哼」一聲便離開。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昨引述陳振聰的供詞,指陳振聰刻意安排妻子譚妙清在龔如心的生日(9月29日)產下女兒,即他的女兒跟龔如心同月同日生。陳振聰昨承認,這樣做是為了令龔如心開心,當年沒有跟妻子說出「真相」,只跟她說喜歡那日子,「太太很無奈答應了。」
大狀質疑文藝小說抄供詞
駱應淦質疑陳振聰,指他跟龔如心相差23歲,做盡所有事情只為取悅龔如心。陳振聰立即反駁,說「愛上一個大自己23年的人是無罪的,年齡不是相愛的界限。」駱應淦追問陳振聰那是否真心說話,抑或從文藝小說抄襲,並指龔如心足可以當陳的母親,他只是對龔如心的金錢感到有興趣。陳回應是出自真心,「金錢及年齡不能跟感情扯上關係。」
指妻子不屑「06年遺囑」
陳振聰續稱,從來沒有要求龔如心給他錢,「一次都沒有」,並謂每次都是龔如心給他金錢。駱應淦隨即指陳振聰是龔如心的「玩偶」(Toyboy)。陳振聰起初回應:「你現在不是侮辱我,是侮辱Nina。」法官林文瀚要求陳回答問題,他便高呼:「不是!不是!」
陳振聰憶述,2006年10月16日從龔如心手上接到龔的「06年遺囑」後,一直沒有向其他人談及此事,過了兩天,他才向妻子展示該份「06年遺囑」。「當日大約晚上9時35至40分,我在睡房拉妻子出來,硬要她看遺囑內容,我當時更向她說:「你睇下有個老闆畀晒全部錢我,今次麻煩啦!」他表示,妻子當時只是看了一看,然後不屑地「哼」了一聲就離開。
陳自稱是龔「最愛的人」
陳續稱,自己認為「麻煩」的原因,是擔心自己與龔如心的關係一旦曝光,妻子就會陷入痛苦,自己亦幾經輾轉反側,才決定讓妻子看遺囑內容。他強調,他是「龔如心最愛的人」,覺得自己跟她是一對,「雖然彼此沒有任何法定的身份,但如心一直稱呼我為老公,所以她立下『06年遺囑』,將所有財產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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