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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4月14日,北洋政府任命已於1924年11月擔任司法總長的章士釗兼任教育總長。 網上照片
5月7日,楊蔭榆借紀念國恥日,召開演講會,登上主席台,學生們發出一片噓聲,不承認她是校長,堅持要她下台。楊蔭榆帶領警察入校,進行干預。9日,楊蔭榆假借校評議會名義,開除了許廣平、劉和珍等6名學生自治會幹部。
5月11日,女師大學生召開緊急大會,決定驅逐楊蔭榆,並出版《驅楊運動特刊》。12日,女師大學生自治會召開師生聯席會議,宣佈開除學生決定無效。女師大學生還於當天把魯迅代擬的呈文遞交給教育部,列舉了楊蔭榆的無恥行徑,宣佈驅逐楊蔭榆出校。
章提請停辦女師大
8月6日,章士釗在國務會議上以女師大學生「不受檢制,競體忘形,嘯聚男生,蔑視長上……學紀大紊,禮教全荒」為由,提請通過停辦女師大令,並在國務會議上得以通過。8月10日,教育部正式下令停辦女師大,另成立國立女子大學。
清息傳出後,輿論大嘩,特別是女師大學生,群情激憤,拒絕改組。8月10日,魯迅等6名女師大教師發起成立女師大全體教員大會,宣佈成立「女子師範大學校務維持委員會」。13日,魯迅被推舉為校務維持委員會委員兼總務主任。「驅楊」運動升級為「驅章」運動,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北京、上海的學生組織紛紛函電支持女師大師生的鬥爭。
隨�茪k師大風潮的升級,魯迅與章士釗的矛盾激化。儘管如此,章士釗仍是先來軟的,派人勸說魯迅:「你不要鬧,將來給你做校長。」他的封官許願被魯迅斷然拒絕。章士釗一看軟的不行,便來硬的。他以魯迅身為教育部官員,竟然參與學生鬧事,並任維持會總務主任,支持學生對抗政府等為理由,於1925年8月12日呈請政府免去魯迅教育部僉事的職務。第二天,段祺瑞的執政府就下令照准。
魯迅告章違法處分
8月15日,魯迅起草了一份起訴書,狀告教育部總長章士釗。魯迅在起訴書中說:「樹人充教育部僉事,已十有四載,恪恭將事,故任職以來屢獲獎敘。詎教育總長章士釗竟無故將樹人呈請免職,查文官免職,系懲戒處分之一。依《文官懲戒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須先交付,懲戒始能依法執行。乃濫用職權,擅自處分,無故將樹人免職,顯違《文官懲戒條例》第一條及《文官保障法草案》第二條之規定。此種違法處分,實難自甘緘默。」
魯迅在此抓住「程序違法」做文章。按照當年懲戒程序,須先備懲戒文書交付「高等文官懲戒委員會」進行審查,章士釗雖然在呈函中說「補辦」,但畢竟沒有先行這一步驟。魯迅緊緊抓住章士釗違反程序和認定超前的錯誤,為推翻章士釗呈請的「免職理由」提供了有力的依據。(二) ■摘自《文史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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