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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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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工轉移強積金權益三步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7-22]     我要評論

 淑螢向積哥表示她剛辭職,想了解處理強積金的步驟,以盡快整合其強積金累算權益,方便日後管理。

 積哥說,轉工時,僱員可根據以下流程處理其強積金累算權益:

第一步:通知受託人

 前僱主必須在僱員離職的月份完結後10日內以書面形式或透過該月的「付款結算書」通知受託人,說明僱員已終止受僱於該公司。如僱主有任何原因未能提交離職通知,僱員可向受託人提交「終止受僱的法定聲明」,說明其已終止受僱於該公司。

第二步:計劃成員選擇轉移方案

 僱員須在原有計劃的受託人收到有關其終止受僱通知後3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相關受託人如何處理原有賬戶內的強積金權益,否則,這筆累算權益便會於期限後的30日內轉移至原有計劃下的保留賬戶繼續投資。

 僱員要注意,不同的處理方法所需的手續會有所不同。

 (1):轉移至新僱主強積金計劃的供款賬戶

  僱員須向新僱主的受託人索取「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填妥後連同所需證明文件經新僱主轉交或直接交予有關受託人辦理。

 (2):轉移至自選強積金計劃

 僱員須向自選的受託人索取「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填妥後連同所需證明文件交回該受託人辦理。

 (3):將累算權益保留在原有的強積金計劃

 僱員須向原有受託人索取「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填妥後連同所需證明文件交回有關受託人辦理。若僱員想轉換基金選擇,可填寫及一併交回更改投資組合的表格。

第三步:轉移後核對文件

 若僱員將權益轉移至另一計劃,必須小心核對由原有計劃的受託人發出的「轉移結算書」及由新計劃的受託人發出的「轉移確認書」,以確保所轉移的金額及賬戶資料正確無誤。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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