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務委員會委員謝鴻興去年因不小心駕駛被判罰款,醫委會指他沒有在參選報名表上申報,違反《醫生註冊條例》,在半數委員缺席下通過取消謝的委員資格。謝鴻興昨正式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醫生註冊條例》的內容,並要求推翻醫委會決定。
私人執業的兒科醫生謝鴻興於入稟中透露,他於去年7月28日就一宗不小心駕駛案件認罪,被判罰款1千元,事後立即向醫務委員會申報。一個月後他參加醫務委員會委員選舉,在報名表中聲明他符合選舉規定,謝最終成功當選,任期由今年1月至2012年1月。直至今年4月,醫委會才指「不小心駕駛」是可判處監禁的罪行,根據《醫生註冊條例》下的《醫生(選舉規定)(程序)規例》,謝已喪失選舉和出任職位的資格。
醫委會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召開會議取消謝鴻興的提名和當選資格,終以6票贊成、3票反對和5票棄權通過動議。謝鴻興指《醫生註冊條例》的有關章節剝削他參與選舉的權利,屬違反《基本法》,故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宣布有關的條例違憲。謝亦要求推翻醫委會取消他當選資格的決定,及禁制醫委會就他的「空缺」安排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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