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唐苗苗、實習生楊媚陶廣州29日電】廣東省審計廳廳長藍佛安日前在省人大會議上發佈《廣東省2008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顯示,在對六個省直屬部門和9市六項專項資金的審計中,發現到期借款未能及時收回、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率普遍偏低、部分專項資金被挪用等問題普遍存在。
揭財政廳違規撥款
在廣東省財政預算管理審計中,發現廣東省財政廳有違規撥付資金現象。省財政廳將交通建設資金13.95億元、13.68億元和城鄉氣象防災減災工程建設資金3000萬元分別撥給相關主管部門和下屬單位,未按照規定將資金直接撥到項目建設單位、商品或勞務供應商。
此外3個省直屬部門存在大量專項資金閒置的情況,包括廣東省新聞出版局、海洋與漁業局、省中醫藥局,分別涉款1800萬元、2.88億元及3.6億元。
此外,虛報建設內容,挪用資金現象也有存在。廣東省海洋與漁業服務中心曾挪用專項資金105.1萬元,用於發放人員工資,有六個市13個項目專項資金2069.6萬元被挪用,用於鎮政府綜合樓建設和其他項目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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