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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涂若奔)本次到港投訴的內地苦主代表之一賴建平(見圖),是上海市一間律師事務所的律師,07年6月因「輕信朋友介紹」購買了Accumulator,結果令2100萬元資產化為烏有。身為律師的他承認,在簽署Accumulator合約時並未細看其條款,對香港法律又不甚了解,令其無法「親自使用法律討回公道」。並感嘆香港律師費太過昂貴,根本「打不起官司」。
被推銷成「打折股票」
賴建平接受本報訪問時強調,此前從未接觸過任何金融衍生產品,在投資方面亦是「偶爾炒炒股票」,故認為自己絕對算不上專業投資者。他稱,07年6月經「非常熟悉的朋友介紹」,與荷蘭銀行女推銷員張某相識,雙方後來結成好友,曾多次一起吃飯、郊遊。據他了解,張某經常到內地推銷金融產品,有時甚至專程搭機前往推銷,顯然其「主戰場就是針對內地客戶」。
他指張某向他推銷時從未提及產品有風險,僅稱是「打折股票」,並竭力強調Accumulator具有以小博大、周轉快、充分利用資金和為投資提供保障「四大好處」,而他出於對老友的信任,雖然看不懂100多頁的英文檔案,但仍簽下了購買合約。最初他僅在賬戶中存入400多萬元,首筆交易是以每股3.42元買入10萬股聯洲國際,該股當日即暴跌,至今仍以每股0.66元價停牌。
銀行斬倉倒欠200萬
銀行從07年11月底開始頻頻催促他增加保證金,若不從即以「斬倉」威脅,他只得不斷追加賬戶金額,每次均數百萬元,至08年3月共計被追加至近2100萬。此時他終醒悟原來銀行並非扮演中介和代理人角色,而是跟他「對賭」,故憤而向荷銀投訴並通過郵件宣布將賬戶交回銀行,包括後續履約在內的問題一概由銀行負責。
他回憶,當時其賬戶內的股票市值約1400萬元,另有兩隻需履約的Accumulator股票。之後從08年6-9月,荷銀均未履行合約向他交付任何股票,他亦以為合約已終止。不料9月9日起銀行再度從其賬內強行扣錢,並違反雙方達成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原則,延遲到18日才將相關股票交付。10月更強行斬倉,將1400萬元的資產以500餘萬元賤賣,不但令其慘遭「血洗」,而且還倒欠銀行逾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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