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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實習記者 林景怡)據引述,金融管理局助理總裁李令翔表明,16間雷曼迷債分銷銀行會於8月3日至10日發信予迷債投資者,確認其資格及提出回購建議,並會主動以電話詢問其中早前提出過投訴的投資者是否要繼續投訴。他承諾,若投資者繼續表明投訴意向,該局會立刻開展個案調查。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昨日與18名雷曼投資者與李令翔會面,向金管局申訴在回購方案中,將初次購買迷債前3年內已進行過5宗或以上槓桿式產品交易、結構性產品交易或同時涉及這兩種產品的交易的投資者,界定為經驗投資者或專業投資者,不能受惠於回購計劃。有投資者更指,銀行在回購方案公布前,已向他承諾會賠償本金的50%,但在方案公布後,銀行卻以他為專業投資者,不符回購方案規定為由拒絕履行協議。
他們希望金管局、證監會和銀行再就專業投資者和經驗投資者的定義再商討,並要求考慮取消專業投資者和經驗投資者的這兩個分類。
據引述,金管局證券法規執行處主管陳世起在會面中指,迷債持有人總共有3.1萬人,不符資格的專業投資者人數僅佔6.45%,但他們涉及的迷債金額卻佔總額的12.3%,達14億元。不過,李令翔強調,以3年內進行5宗交易作為界定是否專業投資者的標準只是為了讓銀行同意回購協議,金管局已和16家銀行達成回購協議,因此無法取消分類界別,不過,回購方案中提及的槓桿式和結構性產品交易,並不包含保本票據、外幣掛鉤以及定息票據這3類的金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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