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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4日審理扁案,檢方認為,包括陳致中(上左)、黃睿靚(上中)、吳景茂(上右)、蔡銘杰(下左)、郭銓慶(下中)、陳俊英(下右)等被告犯罪情節重大,因此六人認罪協商全部遭到拒絕。
——檢方指犯罪情節重大 致靚聲稱認罪態度不變
【本報訊】據中通社4日消息:台北地方法院4日審理扁案,針對認罪協商部分,檢方認為,包括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等六名被告犯罪情節重大,且有後案待查,因此六人認罪協商全部遭到拒絕。不過,儘管認罪協商破局,但是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下午照常出庭,並表明即使無法認罪協商,但是二人認罪態度不變。
台北地方法院4日上午,首先傳喚扁家友人蔡銘杰。蔡銘杰一早進到法庭,原本希望認罪協商可以順利過關,沒想到特偵組檢察官一開庭就不留情面,直接向審判長表明,不同意蔡銘杰的認罪協商。但考量蔡銘杰在偵查中自白,並繳交犯罪所得89萬美元,認為蔡銘杰情堪憫恕,建議法院予以減刑,判處2年徒刑,緩刑五年,並科罰金新台幣1000萬元。
部分被告可望減免刑責
蔡銘杰在聽到檢方起訴後,承認全部認罪,並感謝檢方對他的寬容,全家也因這起弊案四分五裂,講到自己姐姐蔡美利重病還在醫院治療就覺得不忍,當庭落淚,希望法官給予他緩刑機會。
上午十時,在審訊蔡銘杰之後,台北地院接續傳喚力拓營造前負責人郭銓慶,檢方同樣拒絕了郭銓慶的認罪協商。但檢方表示郭銓慶在偵查中自白,並主動提供洗錢賬戶的海外明細資料,幫助檢方偵辦,因此檢方不排除依此向合議庭求給郭銓慶免除其刑的機會。
4日下午,台北地方法院傳喚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以及扁妻吳淑珍胞兄吳景茂、陳俊英夫婦。針對四人認罪協商程序,檢方當庭表示,由於四人所涉洗錢重大,且尚有其他洗錢案在特偵組偵辦中,檢方不提認罪協商,請法院依一般程序審理。
在認罪協商遭到檢方拒絕後,審判長蔡守訓問四人認罪是否有變,四人均表示不改先前認罪態度,對於檢方所提出的指控與證據,也不爭執,也沒有其他證據需要法官再調查。審判長蔡守訓再詢問4名被告,在認罪協商遭拒後,是否願意在今天進行一審的終詰辯論,4位被告及到場的兩位辯護人,都表示沒有意見。但是由於四人的委任律師,並沒有全部到庭,主任檢察官認為,會有程序上的瑕疵,因此審判長蔡守訓最後決定,延至下次8月13日再次開庭。
瑞士密賬久未匯回成癥結
至於外界關注陳致中夫婦認罪協商破局的原因,陳致中的委任律師表示,陳致中夫婦一直都有認罪的誠意,從今年1月到7月,每個月都積極處理海外款項的匯回的事務,但是由於瑞士銀行方面表示,無法處理賬戶內款項,因為賬戶完全由瑞士檢方凍結,希望陳致中夫婦直接和瑞士檢方聯繫,他們也已經在6月29日向瑞士檢方發文,但還沒有回覆的結果。
另外,針對認罪協商破裂,陳致中的委任律師葉大慧則強調,即使無法進行認罪協商程序,但陳致中夫婦還是會認罪到底,不管是第一審、二審,他們夫婦都會堅持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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