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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8日電】原廣州市水上運動管理中心主任、珠江泳場場長陳忠明(見圖),利用公職以及黃金海岸水上樂園總經理的工作便利,向樂園投資人索要賄賂100萬元。08年,陳忠明被判有期徒刑10年。陳某不服上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本月7日重審宣判,最終改判為6年有期徒刑,罰金5萬元,沒收100萬元受賄款。
陳忠明,1957年生,新疆漢族人。1994年出任「海角紅樓」游泳場場長,因打贏了中國首例體育法官司,為廣州提前10年收回紅樓而名噪一時;1998年至2005年轉任廣州市珠江泳場場長、黃金海岸水上樂園總經理,讓瀕臨倒閉的黃金海岸起死回生;2005年4月,升任廣州市水上運動管理中心主任,成功參與策劃執行了「橫渡珠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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