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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6年前由內地來港定居不久後婚變的一名失婚婦,去年9月30日晚不理4歲幼女嚎哭,將她遺棄在秀茂坪寶達商場,驚動保安報警,事後於寓所被捕,女童送院被發現身上有腫傷,婦人曾辯稱為女兒健康著想,經常為女做拔罐及刮沙。婦昨在觀塘法院就虐兒罪被判罰款500元,惟於庭外對案件仍忿忿不平,以港人愛「煲湯」作比喻,指拔罐是北方人普遍的做法。
指為讓說謊幼女冷靜
以「非常保健法」為稚女拔罐及刮沙的母親姓郝(45歲)(見圖),靠綜援生活,昨出庭應訊時操普通話。她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愛錫女兒,故輕判其罰款500元。被告離開法庭時激動地強調自己沒有犯錯,解釋因幼女講大話才把她放下,讓她「冷靜、冷靜,考慮一下」,而自己則一直在「附近」以確保女兒安全,但她卻未能解釋為何警方在其寓所拘捕她。她又指拔罐在北方十分普遍,「好像做保健、做美容、做瑜伽」。
中醫師關之義早前受訪指,拔罐及刮沙的治療是針對熱性的病症及痛症,須註冊中醫才能處理,理論上4歲兒童可接受有關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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