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名少年垂涎同學名貴手機和手提遊戲機,竟合謀打劫,其中一人持6吋長利刀當劫匪,另外2人假扮受害人與事主一併被洗劫。涉案3名少年早前認罪,其中17歲少年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法官判刑時慨嘆學生受物質引誘淪落至此,情況令人唏噓,是現今社會的悲哀。
官嘆將小聰明用於犯案
案中3名被告依次為15歲姓何、14歲姓曾及17歲的鄧榮輝,3人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搶劫罪。由於首2名被告年齡不足16歲,判刑轉介至兒童法庭,何早前被判入更生中心,次被告則於今日提訊。法官邱智立判刑時表示,3名被告有小聰明,可惜將智慧用於犯案上。
案中2名事主分別姓蘇和姓潘,於案發時跟姓曾和姓鄧被告,同為中三學生,首被告則已退學。去年10月3日,鄧帶2名事主到附近公園,途中曾和鄧同行。而何則在公園出現,亮刀聲稱打劫,再將眾人帶到葵興h停車場頂樓,要求眾人交出手機。曾、鄧和蘇交出手機,蘇亦交出他的手提遊戲機。翌日蘇回校時,發現曾和鄧仍使用他們應已被劫去的手機,心知當中有詐揭發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