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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陳小姐
任職文員的陳小姐飼養2隻狗,分別是15歲及13歲。「購買牠們初期,我並不太清楚『狗隻植晶片計劃』,所以一直沒有做。」她最近4、5年才從政府宣傳中得知措施,但卻擔心狗隻年事已高,怕牠們被刺痛及有副作用。「我曾經目睹朋友為愛犬注射,那時候犬隻很害怕。我的兩隻狗不會再離開住所,便沒有計劃為牠們植入。倘若再養狗BB,我一定會盡狗主的責任。」
任職車長的狗主張先生表示,8年前母親飼養了一隻八哥犬,一起居住在公屋。03年沙士期間,房署禁止在公屋內養狗,但他和其他公屋住戶抗議,最後獲得「特赦」,有關犬隻登記後可在公屋合法居住至終老。「目前,公屋住戶飼養的犬隻,數目遠遠比起當年多,大部分人的狗BB應該是沒有登記,對環境衛生有一定影響。」
寵物雜誌總編輯鄧桂蟬表示,法例於96年開始實施,13年時間並不短,但調查發現市民仍對有關政策認識不足,當局必須檢討。「很多狗主以為沒有人調查,認為狗隻不出家門便無須理會法例。當局每年進行約550宗檢控,大部分只是罰款數千元了事,極少判以最高刑罰。當檢控力度不足,便助長了狗主不負責任行為。」報告表示,很多狗主居住公屋,由於公屋禁止飼養犬隻,狗主要為寵物植入晶片及申請牌照,便要提供登記地址。他們擔心被揭發,才決定讓寵物做「地下狗」。她表示,政府部門須嚴守私穩條例,漁護署不能把狗主資料隨便公開,注射晶片時提供的登記資料不會轉交執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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