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9年8月20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副刊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翠袖乾坤•曾灶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8-20]     我要評論

翁靜晶

 法國遊客在名店外牆塗鴉,被判以「刑事毀壞」罪,更須賠償為數不菲的清潔費……看到這宗新聞,想起了「九龍皇帝」曾灶財!

 曾灶財,可真是個異數。那法國遊客,好歹也還稱得上是個「藝術家」,就連法國文化部部長,也為之親筆撰寫求情信,向法官介紹他在歐洲享負盛名,更謂其當年只得十七歲,便已舉辦過「個人藝術展覽」,乃是「天才」。

 至於曾灶財呢?他卻斷不是一個滿腔熱誠的藝術家。歷年來,曾氏到處寫大字報之目的,只不過是宣洩遭人「謀朝篡位」,搶劫了他「大曾國」的河山,將他歸類作「鳴冤」的苦主,也許更為適合……然而無心插柳,曾灶財現今的「藝術家」地位,如泰山般穩佔了香港人的心目。

 大筆一揮,沒絲毫的藝術動機,只為投訴。數十年前,香港人也只當他精神有問題,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他的字變成了藝術、變成了受到香港政府保護的「墨寶」?如今要努力保存的筆跡,過去卻是罪證啊!

 想當年,曾灶財無數次進出警局和法院,只因為那寫在政府公物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字,被認為是塗鴉,在法律上是犯上《刑事罪行條例》第六十條「摧毀或損壞財產」。雖說,他多只被口頭警告及判罰款了事而未有遭收監,但那總不是「藝術家」應有的待遇吧!

 法國藝術家和曾灶財有啥不同之處,評價何以南轅北轍?是敬老?是歷史?還是本土意識?也許,曾灶財更優勝的地方,是一份持久的執�荂A他最終沒有黃袍加身做起真正的「皇帝」,卻被香港政府賜封了「藝術家」的稱號。

 法律,就是如此出人意表。

相關新聞
理財有道 做個醒目「老襯」 (圖)
美滿婚禮 先要懂得「撲水」 (圖)
穩健投資 儲定老婆本 (圖)
精打細算 計劃未來人生 (圖)
小結 一生一世的計劃
2010至2011年結婚平均預算
流行+古典 兩個少男的音樂會 (圖)
輕鬆寫意無官腔 地球總部日內瓦 (圖)
聖彼得教堂 (圖)
教堂內部裝潢典雅莊嚴 (圖)
Bains des Paquis橋 (圖)
科技與園藝 (圖)
宗教改革牆 (圖)
Palais Wilson (圖)
Place du Bourg de Four (圖)
旅遊資訊:去新加坡看F1賽事 (圖)
曼谷大城府 (圖)
延伸連結
百家廊•從菜芛牛肉談 廣東俗音俗語 (圖)
讀者來鴻•香港為什麼需要文學館?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副刊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