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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大陸贈台首批活動板房在屏東縣佳冬鄉災區加緊進行樣品屋搭建作業。 中新社
【據中通社20日電】台灣「行政院會」20日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將編列1千億元(新台幣,下同)的預算,在3年內完成災後重建的工作。為籌集重建資金,台灣「財政部」決定將持有的土地銀行上市,並出售四成股權,預計集資額約400億元,其餘600億元將舉債支應。
20日通過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編列重建特別預算1千億元,實施日期為2009年至2011年。至於特別預算財源,以釋股及舉債為主,原本一度考慮釋出中再保、開發金、台灣金、中華電信等持股,尤其台灣金釋股四成方案一度列為首選,但因涉及修改台灣金控條例,恐緩不濟急,因此改為釋出土地銀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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